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将进酒,将进酒,酒中有毒鸩主父,言之主父伤主母。
母为妾地父妾天,仰天俯地不忍言。佯为僵踣主父前,
主父不知加妾鞭。旁人知妾为主说,主将泪洗鞭头血。
推摧主母牵下堂,扶妾遣升堂上床。将进酒,
酒中无毒令主寿,愿主回思归主母,遣妾如此事主父。
妾为此事人偶知,自惭不密方自悲。主今颠倒安置妾,
贪天僭地谁不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