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冬之季月,月及上弦。太康书来,慰此皤然。并其成法,别为一书。
敏而有术,使我嗟吁。考其大指,官之楷模。官守其约,事总其要。
何弊不除,何隐弗照。如陛高台,俯视四旁。不持度量,是物可量。
挈裘之领,提纲之纲。维简维能,维能维精。维精维思,维思维诚。
既诚既明,既信既行。日有馀力,民亦閒暇。不肯顽恶,孰为欺诈。
不出一符,不遗一力。或将尔车,或负尔穑。四境之内,如云坌集。
一岁之事,先期以办。私无所扰,公无所患。至于盗贼,无处伏藏。
情既暴露,脱身奔亡。吏案可空,刑书可阁。俾尔室家,既安且乐。
岂唯太康,世蒙其业。凡百有司,皆来取法。勿毁其成,在彼后人。
勿有所嫉,勿摇勿倾。如川斯流,勿窒其行。美哉太康,不负厥官。
到官之日,坐席未安。所成者大,所及者远。何以加之,加于所勉。
又何加焉,不倦于终。遗之无穷,智者之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