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大云山中泉一注,东湖先生读书处。先生胸次迥出尘,山中草木皆真趣。
读书岂徒事铅椠,匡时事业于兹具。试出绪馀售于人,要使苍生尽陶铸。
平生苦节甘若饴,妻子不免于寒饥。遇事直前无顾忌,终遭坎坷蹈危机。
达生委命宁自悔,万里生还天所遗。山中茅屋依然在,洞云江月与心期。
湖田荒秽方料理,诏书南下君复起。百年此道亦何心,乘流则行坎则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