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天生蒸民,有觉其性。阴阳肇判,含元达顺。琴瑟载咏,蘋蘩攸司。
夙夜用敬,犹惧或亏。无曰深闺,莫余云觌。淑慝在躬,指视暗室。
维椒与兰,植于中田。我思君子,淑慎寒渊。
先民有言,言不出阃。牝鸡之晨,厥家用损。节以应佩,琴以和神。
词苟或费,宁默而存。勿尚尔舌,寸心是弛。既悔而追,不胫千里。
嗟嗟愚盲,慎其德间。鹦鹉多言,只名文禽。
纻纩在笥,焕乎有烂。凄其以风,滋我永叹。维织与纴,为坊厥心。
舍业而嬉,淫慝相寻。野有络纬,振迅其翼。尔安用媮,微羽所疾。
虽有孔翠,不如春蚕。之子纂组,不如布缣。
冀妻如宾,孟光举案。夫岂矫情,偷惰斯远。啼眉折腰,邦国之妖。
彼昏罔知,反以用骄。幽闲贞静,曰配君子。载色载笑,若佐之史。
敬而能和,穆如清风。修身准此,维以令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