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旭(675年—约750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汉族,唐朝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曾官常熟县尉,金吾长史。善草书,性好酒,世称张颠,也是“饮中八仙”之一。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并称“三绝”,诗亦别具一格,以七绝见长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。唐文宗曾下诏,以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、张旭草书为“三绝”。又工诗,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传世书迹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诗四帖》等。
南山有猛虎,白额斑斓而锦文。南山有猛虎,白额斑斓而锦文。
目睛铄雷电,齿牙决浮云。出入乘风飙,威加百兽,熊罴豺狼狐兔,惕息莫敢与共群。
山头绝樵采,山底无四邻。终朝攫取行旅食黎氓。
妇女小儿骨骸若丘山。腥秽不忍闻。谓虎汝胡不仁。
胡不学彼驺虞凤与麟。百兽有恒食,胡汝好食人。
汝胡太不仁,吾将上诉汝,诉汝司命君。唶司命君,不汝罪傅。
汝角张,汝翼砺。汝爪距锋以锐。俾汝飞而食,食人万里外。
食人以足,天道好还。忽遇洛阳,三河少年。贲戎发机,卞庄奋拳。
佽飞鼓刃,裴旻控弦。击鼓鸣钲,张网树旗。有角曷抵,有翼曷飞。
割裂其肉,寝处其皮。以首承溺,为百兽嗤。永戒后人,为恶勿长,为善勿疑。
彼不余信,请视此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