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与钧(一作与权),字立之,德兴(今属江西)人。宁宗庆元二年(一一九六)进士。理宗宝庆元年(一二二五)除秘书郎。三年,出为湖南提举。绍定元年(一二二八)除浙西提刑(《永乐大典》卷八六四七引《衡州府图经志》)。嘉熙元年(一二三七),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、实录院检讨官。累官户部侍郎。有《蓝缕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八、九,清同治《饶州府志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
茫茫四海天宇高,九州列贡分地毛。
江黄之区橘柚国,细腰宫衣无吴庖。
□□不得供刀匕,况走川珍自岷水。
郑翁幻戏不作难,缩地分甘五千里。
老人种苡姜满畦,买姜留钱人不知。
丁宁使者市蜀锦,恍惚异味来如期。
乃知此事古亦有,郑老此戏诚瑰奇。
捣珍{碟石换月}脔投世鼎,缭肝末肺分全牺。
南方摇落青未已,梅蕊垂垂照青泚。
雪消冰尽饱阳和,更待春风转沙尾。
浓华只说锦官城,匝地烧灯夜初起。
从翁已幸不赍粮,期向城都看药市。
吾闻天池生,宏览周九舆。踯躅公车门,生不与愿俱。
委骨傍要离,虽侠非所愉。顾瞻长山址,可托千载躯。
玉树埋土中,谁能废欷歔。有子不逮养,兹焉恒结庐。
喟此泉下悰,毕力共扫除。慨彼尘中观,委怀在诗书。
悠哉复悠哉,成子山泽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