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清之,[公元?年至一一九o年左右]字子澄,江西临江人。生年不详,约卒于宋光宗绍熙元年。受业于兄靖之。甘贫力学,博极书传。绍兴二十七年,(公元一一五七年)举进士第。历知宜黄县。周必大荐于孝宗,得召对,改太常主簿。除通判鄂州,改衡州。光宗即位,起知袁州。适清之疾作,犹贻书执政论国事。初,清之欲应博学宏词科,及见朱熹,尽取所习焚之,慨然有志于义理之学。清之著有曾子内外杂篇、训蒙新书、外书、戒子诵录、庄总录、祭仪、诗令书、续说苑、文集、农书等,并传于世。
杭州城西二月八,湖上处处笙歌发。
行都士女出如云,骅骝塞路车联辖。
龙舟竞渡数千艘,红旗绿棹纷相戛。
有似昆明水战时,石鲸秋风动鳞甲。
抽钗脱钏解佩环,匝岸游人争赏设。
平章家住葛山下,丽服明妆四罗列。
唤船催入裹湖来,金钱百万标竿揭。
倾湖坌至人相登,万从崩腾遭踏杀。
府门一旦尸如山,生者呻吟肱髀折。
西湖自是天下景,何况遨头古今压。
一时死者何足道,且得嘉话传千叶。
谏君御史门下士,九重天高谁敢说。
溪翁聊尔作歌谣,谨勿传抄取黥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