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至矣吾三后,功高汉已还。
复推元祐冠,盖得永昭全。
(臣尝于经筵论奏仁宗皇帝谥日明孝:若明而不仁,则民畏而不爱;仁而不明,则民爱而不畏。
今大行太皇太后亦兼此二德,故天下思慕,庶几于仁宗也。
)有作犹非圣,无私乃是天。
侍臣谈要道,家法信家传。
(宰相以下,尝于经筵论奏祖宗以来家法十余事,书于记注。
)却狄安诸夏,先王社稷臣。
固应祠百世,何止活千人。
定策天知我,忘家帝念亲。
万方何以报,得疾为勤民。
潦不止兮奈何,日惨晦兮雨滂沱。燕雀东西兮失其故处,蛟龙矫矫兮水府失驭。
薪竹兮易竭,望尾闾兮难泄。嗟洪流其何以,底定兮民将为鱼,非君侯兮吾安得平土而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