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清(1460-1528)字士廉,江南华亭人,弘治六年(1493)进士,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诗清新婉丽,天趣盎然。著有《东江家藏集》《松江府志》等。
吴人浪游越,越山旧名吴。吴山窈窕如画图,芙蓉乱扑城之阇。
云英不远紫微省,杏花偏近黄公垆。解衣贳酒独感慨,还上高台听鹧鸪。
鹧鸪不为啼春雨,似诉吴越兴亡语。般乐夫差首己濡,忧勤勾践胆能茹。
偶尔凭陵一跳梁,毕竟山丘共首鼠。草上同飞望帝魂,宫中曾献捧心女。
吴山越水春融融,吴王越霸归东风。白驹度隙促短景,朱花散綵成飘蓬。
乍来一笑已陈迹,兹山千古青无穷。即今箫鼓锦城乐,但识屏翰皇图雄。
吁嗟黄金不买绿酒醉,何乃愦愦人世亶不聪。
昔闻延陵子,挂剑吊荒垒。今闻摩登氏,投枪泣寒汀。
感逝犹常轨,游侠斯奇型。至仁参造化,物我无畛町。
郊原弭狝薙,世界销甲兵。爰以风人旨,译此投枪行。
潋滟鹿湖水,六丈深且莹。有枪沉其底,往事感生平。
投枪缘何事,仁义所驱成。流光三十载,回忆心犹怦。
其时有牝鹿,就湖饮清泠。吾枪既燄发,鹿蹶不能行。
既蹶复奋起,步趾苦伶仃。吾心骄且喜,趋前视所赢。
始知为鹿母,舐雏如抚婴。雏鹿骤矢母,弱体尤震惊。
谁无母子爱,云何施缴矰。吾魂如着魇,羞愧相交萦。
又如人以指,直指吾心坑。指我复鄙我,刺痛如棘荆。
陷吾于不义,此枪实囗惩。以枪投湖水,雪浪相翻腾。
长跪向湖畔,申誓兼涕零。我永不食肉,我永不戕生。
湖滨葬鹿母,搏土筑孤坪。回身取雏鹿,偎拥哀且矜。
抱鹿独归去,日暮凄长征。一勺碧湖水,悠悠万古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