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李唐祚中微,刑臣执其柄。贤良褒然来,一策骇群听。
事机戒不密,昌言毋乃病。吾职非近臣,陈义固当正。
为时吐忠愤,誓不顾躯命。同游虽厚颜,得失非所竞。
滔滔徇曲学,胡不愧元圣。□□辟祠宗,名教系邦政。
居庸峭摩天,过者竦深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