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乐天吾所敬,挂冠方一年。
家事能几何,处置有后先。
始卖南坊园,次卖东郭田。
末乃货其庐,缗钱可三千。
不为子孙计,冀可了目前。
呜呼古之人,未易相比肩。
颜子附郭外,不闻鬻其阡。
渊明松菊迳,仲蔚蓬莱间。
阙一尚不可,而况尽弃捐。
先生果何心,达者未必然。
适斋坚主人,归卧甬水边。
家中无留贸,饥食困即眠。
不可学其可,已省区中缘。
嗟哉我何人,爱慕此二贤。
素贫乏常产,晚有屋数椽。
圣君不忍弃,未许车高悬。
月散官中粟,不蓄棒余钱。
性复喜宾客,日日罗槃筵。
万事不挂眼,尚为诗所缠。
山上列花木,山下疏清泉。
终日自逍遥,濠上乐亦全。
起予者谁欤,三诵达哉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