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江湖堪极目,非雾亦非烟。故人相见,纵横高义薄云天。已具萸尊茗话,怅望云中江树,不见子猷船。日色隐林表,十里认帆竿。
百年间,无个事,且安闲。功名两字,茫然都堕有无间。且尽身前一醉,休问古来今往,及取菊花残。仙事占无据,竹帛笑刘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