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君幸无疑,君不见、月来长学。共野老、田间薙草,屋边织箔。
赤足踏泥殊滑腻,衰颜向日何薰灼。笑居然、黧黑类村农,争相谑。
案有卷,都高搁。尊有酒,时斟酌。任閒吟閒写,写成钗脚。
两首长歌前辈句,八声短调村夫作。每醉中、高唱与田家,田家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