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晓峰高、飞泉如瀑,潜虬鞭驾轩翥。为他一片韩山石,直到红云天尺五。想应道、公皆安在来何暮。金川小渚。那韶石参天,郡网宜录,为我分南顾。
锦衣画,满袖尚疑香雾。催人富贵如许。岭云见说今如砥,凤挟九成迎舞。烦道甫。问金镜铁胎,还记开元否。封词寄与。但日送河桥,吟消醉拍,载酒满江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