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山工日斲器,殊匪事樵牧。
掘地取云根,剖坚如剖玉。
食具与果具,待宾良有勖。
亦将茶具并,饱啜时出俗。
公何都赠予,金多不入目。
我家固宜之,瓦碗居漏屋。
得此尤称穷,客来无不足。
唯应赤脚婢,收拾怨常酷。
夏席堆青齑,冬盘飣旨蓄。
竟无粱肉馔,其愧萧家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