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九州皆有山镇兮,职方氏独先会稽。
射祥光於斗分兮,占星纪於天倪。
牵牛炳其初躔兮,届须女之七度。
少阳当其正位兮,为万物之洁齐。
南控引乎闽粤兮,北连亘乎钜海。
日出扶桑之东兮,风行浙河之西。
八山蜿其中蟠兮,罗千嵒以为鄣。
三江汇而旁注兮,渺万壑以为豀。
洞天{左山右含}岈以连云兮,俯九垠其如芥。
洪涛沸渭以拍天兮,轰三军之鼓鼙。
宅卧龙之岧峣兮,蠡城屹其环缭。
带平湖之浩{左氵右三白}兮,云镜铸而天低。
闢陵门而四达兮,八风飒其递至。
飞翼楼而舞空兮,天门沈其可梯。
提封方数千里兮,运瓯吴於掌上。
七郡四十余县兮,归中权之总提。
兹古今之大都会兮,为九牧之冠冕。
谅天地之设险兮,他郡宁得而攀跻。
客曰伟哉山川兮,信美矣其无慊。
然吾闻固国兮,不以山溪之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