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两仪分乾坤,阴阳至理存。生而为夫妇,肇始重人伦。
常变不逾节,死生安足论。所以性天在,海陬协平均。
为妇全其节,为女孝于亲。捐躯临患难,就义得归真。
我长苕霅间,趋庭时有闻。阐幽扬毅魄,发显表贞魂。
烽火十数载,姓氏忽焉泯。太岁在癸酉,招我有白云。
片片起古洞,道义为之根。善哉顺地道,雅与德为邻。
惜历红羊劫,名半萎灰尘。父母斯土者,臭味幸同群。
遗轶承残简,耆老徵献文。隋宋迄今日,千百会纷纭。
曰贞烈节孝,大书列四门。仅以贤寿著,未敢与明禋。
我作姓氏考,体例藉披陈。次年一阳至,享祀升苾芬。
刲羊中堂屋,神兮降悽焄。父老乐皞皞,妇孺话欣欣。
仪成礼未毕,有客情致殷。叹自兵乱后,大义多沈湮。
夫妇之道苦,阴霾阳不振。或以中道绝,或以末路分。
志气浸浇薄,非皆由贱贫。廉耻丧习惯,非皆忘旧恩。
怛然闻斯语,使我额蹙频。秉彝好懿德,善良今其熏。
敬为叙此意,敢告未亡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