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王哲身留,玉花社举,此因都为张侯。迤而邵氏,庵舍不能修。后悔人人猛悟,兔儿起、抛甚**。还知否,断弦无续,覆水定难收。休休。各处分,我虽眷恋,诚没回头。愿诸公心内,念忆同流。别意离?已动,金莲子、光满西州。当归去,□文胜景,不复再重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