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往子为御史,伊余忝拾遗。皆逢盛明代,俱登清近司。
予系玉为佩,子曳绣为衣。从容香烟下,同侍白玉墀。
朝见宠者辱,暮见安者危。纷纷无退者,相顾令人悲。
宦情君早厌,世事我深知。常于荣显日,已约林泉期。
况今各流落,身病齿发衰。不作卧云计,携手欲何之。
待君女嫁后,及我官满时。稍无骨肉累,粗有渔樵资。
岁晚青山路,白首期同归。
沈翁昔日补天炼五色,天漏纵横完不得。且从河汉觅支机,肯向陵阳泣含璧。
一拳气夺二华青,双岭寒分洞庭碧。似压郁林太守归,况负奇章相公癖。
翁今已矣石尚存,内史不忝翁家门。尊者衣冠拜称丈,馀者罗列皆儿孙。
肃然乞我一诗去,欲披薜网穿云根。呜呼漱何必孙荆齿,冷何必夏统肠。
渴何必王烈髓,饥何必鲍靓粮。若翁有官不终日,男子立骨须坚强,嵜嵚磊砢俱无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