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我本樗栎姿,供奉冰玉清。言念八岁时,与公未识荆。
高声读孟子,防马践田滕。公来予起揖,作意问姓名。
手揭明堂章,询我王政行。予既诵之遍,讲义亦粗明。
公大为叹息,兴宗良后生。荆钗甫二岁,已属桃夭情。
先君重交谊,即此订昏盟。山头亦红叶,他年故事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