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无诸东海上,有国在秦先。一朝逐秦鹿,戈甲相勾连。
高才已得志,论封亦徒然。归来筑高台,投竿钓蜿蜒。
屠龙雄按剑,拂拭沧洲烟。英风振海岳,古月经蛮天。
昔人不可见,踪迹复堪怜。閒来弄秋水,渔情蔼清川。
云高碧海净,日落千山妍。莞歌古台上,醉向酒家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