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典午氏之盛时兮,余鼻祖曰子荆。
谋乐郊以隐居兮,颺潄石之清名。
有闻孙曰承公兮,尝令鄞与余姚。
爱会稽之山水兮,爰徙家於兹城。
当永和之九年兮,惠风畅夫莫春。
偕王谢之诸公兮,会修禊於兰亭。
赋临流之五言兮,寄幽寻之逸兴。
泛回沼倚修竹兮,松风落而冷冷。
维兴公尤好事兮,作流觞之后序。
助逸少之高致兮,齐芳誉於难兄。
既乃登陆而游兮,历天台与四明。
潄飞瀑於笔端兮,遗掷地之金声。
余自句章徙姚兮,倏绵历乎十稔。
慨风流之浸邈兮,幸犹为夫越氓。
掬清泉之潺湲兮,友过云之溶洩。
访樊榭之杳霭兮,栖石窗之玲珑。
客有过余兮,谓余博览而好古。
世为越人兮,胡不志夫越之风土。
余谢不能兮,伛余指而缕数。
前有灵符之记兮,后有龟龄之赋。
嗟彼皆已为陈迹兮,时亦随夫所遇。
傥含毫而不断兮,将羞余之鼻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