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我家铜剑如赤蛇,君家石砚苍璧橢而洼。
君持我剑向何许,大明宫里玉佩鸣冲牙。
我得君砚亦安用,雪堂窗下尔雅笺虫虾。
二物与人初不异,飘落高下随风花。
蒯缑玉具皆外物,视草草玄无等差。
君不见秦赵城易璧,指图睨柱相矜夸。
又不见二生妾换马,骄鸣啜泣思其家。
不如无情两相与,永以为好譬之桃李与琼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