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明明九族序。
穆穆四门宾。
阴陵朝北附。
蟠木引东臣。
涧途求版筑。
溪源取钓纶。
多士归贤戚。
维城属茂亲。
贵位连南斗。
高荣据北辰。
迎时乃推策。
司职且班神。
日月之所照。
霜露之所均。
永从文轨一。
长无外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