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赣滩二十四至此,舟人落帆趋入市。木铎道人呼净街,白头病妪出呼豕。
扫除如砥到县门,五步十步一结绮。舟人眼眩脚颤掉,屏立背面人如蚁。
县官身骑六驳马,短亭五里长十里。龙幢云旌羽葆纛,日月虹霓分旖旎。
黄衣圣人坐紫宸,黄麻飞下泥金紫。卯金之家太安人,兵曹之禄宁馨子。
恩波浩浩沃所生,母以子贵亦其理。天门使人若神仙,安人寿域坐一几。
东筵坐令西坐丞,附耳窃语啧不已。操觚丐饭道傍妪,云泥悬隔未足拟。
四百四十甲子馀,先庚后甲良有以。县官持觞天使醉,誇吾县有德爵齿。
儿童浪看舟人记,如饱饮食谁禁止。到京细向兵曹言,兵曹亦喜吾亦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