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呖呖书声度碧疏,秋风座席草堂居。事关名教非无补,乐在吾心祇自如。
投老肯为三语掾,迕时宁草万言书。却怜故里遄归日,风水松江食有鱼。
黄尘如雾透膏肓,五国城东月倍凉。天意或成高士志,鬼薪终觉罪名长。
死鞋偷圹人还抽,生骨留金梦更狂。剪碎袈裟飞五色,化为蝴蝶到梅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