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长民,字元叔,广陵(今江苏扬州)人。徽宗宣和元年(一一一九)举博学宏词科。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除秘书省正字。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以守监察御史出知处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六五、七○)。历知泗州、建昌军(同上书卷一三五、一五○)。二十六年,由知郢州迁江南西路提点刑狱(同上书卷一七四)。事见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。今录诗十首。
作字腕中百斛,吟诗天外片心。
习气吹剑一吷,病躯垂堂千金。
意马场中汗血,隙驹影里心灰。
吉蠲笔墨安用,付与蛛丝壁煤。
诗成徒能泣鬼,博塞未必亡羊。
刚将妄言绮语,认作锦心绣肠。
师*尚合余烬,羹热休吹冷虀。
解酲纵无五斗,且复月攘一鸡
凤凰山色媚芳尘,不著诗仙写不真。灵境爱饶花气味,老怀欣办酒精神。
烟霞里面长春洞,天地中间独醉人。未续离骚唯痛饮,可凭谁说与灵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