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极不祥文,久拚付、冷烟消也。开卷处、茫茫百感,泪如铅泻。
花骨冷沉黄土月,纸香残染红奁麝。记霜晨、雨夕尽编摩,何为者。
凄凉事,重提怕。笔墨债,从今谢。下场头一劫,琴烧鹤化。
若有思兮清梦短,更无人处微灯挂。只小窗、一卷楚招魂,消长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