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世俗眩名实,至人疑有无。
怒移水中蟹,爱及屋上乌。
坐令此溪水,名与先生俱。
先生本全德,廉退乃一隅。
因抛彭泽米,偶似西山夫。
遂即世所知,以为溪之呼。
先生岂我辈,造物乃其徒。
应同柳州柳,聊使愚溪愚。
油幕新开,骍旄前导,暂归梓里舂容。致身槐府,功在鼎彝中。慨想东山故侣,烟霞外,久阔仙踪。今何幸,相逢吐握,谈笑一尊同。
德星,占瑞处,旌麾五马,衮绣三公。对渭川遗老,绛县仙翁。厚意杯传绀玉,那堪更,篚实囊红。拼沉醉,今宵盛事,复见古人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