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(1436年—1516年),字时雍,号东山。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明代名臣、诗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,升任兵部尚书。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“弘治中兴”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“弘治三君子”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被称为“楚地三杰”。明武宗即位后,刘大夏屡疏请辞,以太子太保衔归乡。刘瑾专权时,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,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“忠宣”。刘大夏能诗,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传世。
涎窃天香,鬣遮海眼,夜织泪绡千缕。鹏徙南溟,驾巍峨鳌柱。
正飞扬、蜃气露台,更缥缈、水晶宫府。向乖龙、左耳操刀,惊骊睡,喧鼍鼓。
钧天醉,尉佗骄,奈海若群啸,冰夷朝舞。明珠翠羽,惹贪痴嗔妒。
误西母、方朔偷桃,倩酒星、赵州浇土。弃珠崖、枉下神符,卷秋潮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