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国忠愍公寇准(961-1023),字平仲。汉族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北宋政治家﹑诗人。太平兴国五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,知归州巴东、大名府成安县。天禧元年,改山南东道节度使,再起为相(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、同平章事、景灵宫使)。天圣元年 (1023) 九月,又贬寇准衡州司马,是时寇准病笃,诏至,抱病赴衡州(今衡阳)任,病故于竹榻之上,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。皇佑四年,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,帝为篆其首曰“旌忠”。寇准善诗能文,七绝尤有韵味,今传《寇忠愍诗集》三卷。
我生性放诞,雅欲逃自然。嗜酒爱风竹,卜居必林泉。
遭乱到蜀江,卧疴遣所便。诛茅初一亩,广地方连延。
经营上元始,断手宝应年。敢谋土木丽,自觉面势坚。
台亭随高下,敞豁当清川。虽有会心侣,数能同钓船。
干戈未偃息,安得酣歌眠。蛟龙无定窟,黄鹄摩苍天。
古来达士志,宁受外物牵。顾惟鲁钝姿,岂识悔吝先。
偶携老妻去,惨澹凌风烟。事迹无固必,幽贞愧双全。
尚念四小松,蔓草易拘缠。霜骨不甚长,永为邻里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