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国忠愍公寇准(961-1023),字平仲。汉族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北宋政治家﹑诗人。太平兴国五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,知归州巴东、大名府成安县。天禧元年,改山南东道节度使,再起为相(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、同平章事、景灵宫使)。天圣元年 (1023) 九月,又贬寇准衡州司马,是时寇准病笃,诏至,抱病赴衡州(今衡阳)任,病故于竹榻之上,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。皇佑四年,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,帝为篆其首曰“旌忠”。寇准善诗能文,七绝尤有韵味,今传《寇忠愍诗集》三卷。
知名十小天,林屋当第九。题之为左神,理之以天后。
魁堆辟邪辈,左右专备守。自非方瞳人,不敢窥洞口。
唯君好奇士,复啸忘情友。致伞在风林,低冠入云窦。
中深剧苔井,傍坎才药臼。石角忽支颐,藤根时束肘。
初为大幽怖,渐见微明诱。屹若造灵封,森如达仙薮。
尝闻白芝秀,状与琅花偶。又坐紫泉光,甘如酌天酒。
何人能挹嚼,饵以代浆糗。却笑探五符,徒劳步双斗。
真君不可见,焚盥空迟久。眷恋玉碣文,行行但回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