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国忠愍公寇准(961-1023),字平仲。汉族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北宋政治家﹑诗人。太平兴国五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,知归州巴东、大名府成安县。天禧元年,改山南东道节度使,再起为相(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、同平章事、景灵宫使)。天圣元年 (1023) 九月,又贬寇准衡州司马,是时寇准病笃,诏至,抱病赴衡州(今衡阳)任,病故于竹榻之上,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。皇佑四年,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,帝为篆其首曰“旌忠”。寇准善诗能文,七绝尤有韵味,今传《寇忠愍诗集》三卷。
孤月流高天,分影遍千江。
我来无人境,亦复窥幽窗。
好客如佳月,开门辄摐摐。
月到客亦到,不隔山{左山上凶下儿}谾。
把手入茅庐,笑语钟新撞。
一鸣惊人友,更挟飞凫双。
连璧光照眼,老我心所降。
呼童洗瓦盏,竹叶倾册山缸。
清溪漱鸣玉,老树森高幢。
更招二三子,放怀山水邦。
分题得佳句,一字鼎可扛。
男儿树勋德,出手便可椿。
愿移诗句力,挽俗还纯厖。
惟予心已灰,庶几鹿门庞。
悼亡应作断肠声,此恨从来不易平。堕泪要知非转物,鼓盆政恐未忘情。
疏亲憎爱无非妄,生死存亡但有名。著力早须无底钵,优昙在火更晶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