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珩(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九七年),始祖高全十世孙,字葱佩,号念东,晚号紫霞道人,山东淄川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年,卒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六年,年八十六岁。明崇祯十六年(公元一六四三年)进士。选翰林院庶吉士。顺治朝授秘书院检讨,升国子监祭酒,后晋吏部左侍郎、刑部左侍郎。珩工诗,体近元、白,生平所著,不下万篇。著有《劝善》诸书及《栖云阁集》。有《栖霎阁诗》十六卷,为赵执信所编;拾遗三卷,为宋弼所辑,《四库总目》并传于世。
平安馆中周鼎获,十有三年唯正月。宣王中兴挥天戈,功成猃狁既薄伐。
锡贝作彝遂启諆,吉甫将毋同用戊。无专之鼎焦山尊,此前三年应曰伯。
汉阳耆古古成癖,集录直过欧阳剧。不私所有藏之山,此意尤于人超越。
金山眈眈雄淮南,不比焦山人绝迹。奠山只欠姬周金,数典未免此典阙。
我阅年华几千百,刘蹶嬴颠驹一隙。何惜为君更行役,秦岭吴山谁主客。
劳君刻画宠君文,曰勋曰多等竹帛。玉带今作忘年交,君与眉山已联璧。
江涛滚滚水天碧,德云台高此安宅。期君他日溯江来,不数山樵一片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