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纶(约737-约799),字允言,唐代诗人,大历十才子之一,汉族,河中蒲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天宝末举进士,遇乱不第;代宗朝又应举, 屡试不第。大历六年,宰相元载举荐,授阌乡尉;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,秘书省校书郎,升监察御史。出为陕府户曹、河南密县令。后元载、王缙获罪,遭到牵连。德宗朝复为昭应令,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,官至检校户部郎中。有《卢户部诗集》。
县官渔海鱼不登,捐以予民鱼乃复。
一物丰耗皆有道,大抵天心怜不足。
先生手持尺二槐,教养专为周王来。
旦旦升堂说书罢,只恐廪饩生尘埃。
池针卖钱补司计,此是从来学宫例。
今年张网牵紫鳞,鱼出钱归称数倍。
青衿摩腹谈经史,笑谓东池昔无此。
岂识先生东海头,一竿不数任公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