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纶(约737-约799),字允言,唐代诗人,大历十才子之一,汉族,河中蒲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天宝末举进士,遇乱不第;代宗朝又应举, 屡试不第。大历六年,宰相元载举荐,授阌乡尉;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,秘书省校书郎,升监察御史。出为陕府户曹、河南密县令。后元载、王缙获罪,遭到牵连。德宗朝复为昭应令,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,官至检校户部郎中。有《卢户部诗集》。
丙舍依墓田,丁年托林薮。平湖址吾前,崇山障其后。
苍翠日夕滋,时能逗窗牖。梅花及桃李,谷量若升斗。
造物使之奢,何必皆已有。主人不恒出,出则呼顾叟。
缓步以当车,信足足不负。是故安履名,无妨徇俗口。
益以废丘瘠,与室长相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