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纶(约737-约799),字允言,唐代诗人,大历十才子之一,汉族,河中蒲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天宝末举进士,遇乱不第;代宗朝又应举, 屡试不第。大历六年,宰相元载举荐,授阌乡尉;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,秘书省校书郎,升监察御史。出为陕府户曹、河南密县令。后元载、王缙获罪,遭到牵连。德宗朝复为昭应令,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,官至检校户部郎中。有《卢户部诗集》。
一湾河渚,喜幽庄不大。白石桥东翠筠锁。把轩窗、齐拓梧叶阴浓,披细葛,日拥仙芸閒坐。
吴僮年十七,谱就新声,试听歌喉暗尘堕。更上小沙棠,载酒寻鸥,醉便向、闹红深卧。
问果肯、全家此中浮,那水阁西偏,结邻容我。
吴兴袁居士,弱冠为吏师。鹿鹿三十年,起身遭乱离。
是时边兵骄,杀人如刈蓍。召吏掾幕府,狼狈不得辞。
军门日斩斫,剑戟风差差。虽有幕中宾,俛首莫敢窥。
掾曹职虽贱,不畏虎豹姿。论囚不当律,不肯书狱辞。
长兴本属土,咫尺为边陲。居人私往来,互市各相资。
边吏要功赏,诱敢遭拘累。诏言犯我□,群然送圜扉。
将云罪当斩,掾云罪当棰。师律公所守,吏议我所持。
此本无辜人,未尝战交绥。死者不可生,安得恣芟夷。
不然请杀掾,不能相诡随。钳纸不令署,抗言动旌旗。
将威亦少解,往往免为尸。从容抱案下,一军为之危。
事过不言功,但言职当为。直声撼大府,加官升左司。
归来田野间,婆娑鬓如丝。乱世身独全,家有两孝儿。
当时共事人,窜死吁可悲。天道当与善,此语不吾欺。
岁久恐埋没,高义无人知。我欲为纪述,传信不传疑。
请君细记忆,追录休阙遗。所活几何人,主名复为谁。
新春幸缄来,此事匪我私。虽微良史才,要为来者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