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华披秀振,羡词成星子,琅玕十幅。还似楚骚传屈子,句里龙堂鳞屋。
削迹艰虞,擅场风雅,未遣中书秃。何须哀怨,国香合在幽谷。
黄九秦七虽能,那如坡老,豪气尤堪掬。侬向欢场歌苦调,终类季疵击木。
画壁垆头,题巾酒次,此事推君独。穿云裂石,好将配入豪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