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才华信不贵,崇尚在六经。愚生三代下,常怀大道明。
汤公及李公,奕奕光彤廷。陈公继其后,亦复相媲并。
贤者在高位,草野皆为荣。尔去识真儒,黾勉非私营。
德容良可钦,金紫慎勿惊。尔怀有诗书,尔身有修名。
常恐自掩没,不游君子庭。携手岁云暮,高树起秋声。
升车始逶迟,晓风千里征。上以溯先德,下以砥高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