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翰苑昔陪侍,天光辱顾瞻。
宠虽承涣汗,功不立毫织。
山鹿缨频顿,铅刀砺不铦。
拭花眸子缺,撚雪颔髭添。
跼影惭尸素,胡颜处禁严。
辞盈虽免戾,取少讵因廉。
定鼎分都异,张官执法兼。
剡章愚垦尽,出綍茂恩沾。
原宪非无粟,胡威尚有缣。
求田近瀍洛,买宅混闾阎。
地僻宜花卉,儿勤付米监。
倦游良足悔,居吉不烦占。
裘葛肤无见,囷仓饮属餍。
僧居间可借,野步静无嫌。
行乐筇枝瘦,延宾稻醴甜。
麦田泥试屐,桑荫帽低檐。
爱竹忙犹种,贪书老未厌。
松烟溪石润,檀烬圾山尖。
笺启来慵拆,衣冠脱怕拈。
紫毫斜倚架,黄卷密垂签。
涸辙犹蒙润,寒灰免附炎。
所忧资秩满,但愿岁时淹。
自是散无用,非为智养恬。
圣朝英颜富,兴许一夫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