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我惜良有司,一朝解组去。临行张别筵,欲饮无欢趣。
忆自经兵燹,百废俱未举。譬如皮不存,焉能使毛傅。
及公绾县符,疮痍犹蔽路。公谓谋休养,水利必兼顾。
若夫害马者,去之任毁誉。求治不宜急,急其所当务。
愧我疏野性,夙未通情愫。昨始识荆州,茅塞得新悟。
今读先生诗,冲淡涤尘虑。为语诸同盟,什袭珍斯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