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本自岩扉客,承家事耦耕。中年归卒业,壮岁托论兵。
身觉儒流贵,心疑侠气轻。垂成看一第,良久逊诸生。
狗曲群为诟,毛诗独著名。贫终谙世味,老益见交情。
伏腊书相劳,寒温酒数行。白泉钟乳色,黄鸟窃脂声。
彩电投壶出,疏星对局明。即知河朔会,夙昔已纵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