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一雨五日余,南州三伏凉。
唤客近方沼,笑潭引杯长。
相将复登楼,月色在屋梁。
念我怀百忧,忽忽发变苍。
及此少自舒,觞咏未可忘。
孤光凛下照,景妙无留藏。
沙边数白鹭,欲下仍翔徉。
群动亦自得,如我四体康。
平生子游子,虚白生吉祥。
官舍并楼居,登临筋力强。
未可效王粲,居然思故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