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汝阳让帝子,眉宇真天人。虬须似太宗,色映塞外春。
往者开元中,主恩视遇频。出入独非时,礼异见群臣。
爱其谨洁极,倍此骨肉亲。从容听朝后,或在风雪晨。
忽思格猛兽,苑囿腾清尘。羽旗动若一,万马肃駪駪。
诏王来射雁,拜命已挺身。箭出飞鞚内,上又回翠麟。
翻然紫塞翮,下拂明月轮。胡人虽获多,天笑不为新。
王每中一物,手自与金银。袖中谏猎书,扣马久上陈。
竟无衔橛虞,圣聪矧多仁。官免供给费,水有在藻鳞。
匪唯帝老大,皆是王忠勤。晚年务置醴,门引申白宾。
道大容无能,永怀侍芳茵。好学尚贞烈,义形必沾巾。
挥翰绮绣扬,篇什若有神。川广不可溯,墓久狐兔邻。
宛彼汉中郡,文雅见天伦。何以开我悲,泛舟俱远津。
温温昔风味,少壮已书绅。旧游易磨灭,衰谢增酸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