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只记来时节。又三年、朱炜过了,恰如时霎。独立薰风苍凉外,笑傍环湖花月。多少事、欲拈还辍。扶木之阴三千丈,远茫茫、无计推华发。容易过,三十八。
此身待向清尊说。似江头、泛乎不系,扁舟一叶。将我东西南北去,都任长年旋折。风不定、川云如撇。惟有君恩浑未报,又故山、猿鹤催归切。将进酒,缓歌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