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秋气集南涧,清风来故人。遗我一端绮,桃李不成春。
大句斡元造,高词媲皇坟。百衲收寸锦,一字买堪贫。
苦恨邻里间,良觌渺无因。今日是何朝,始闻扣柴荆。
黄菊有佳色,寒水各依痕。且共欢此饮,重与细论文。
何以报佳惠,山中有白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