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京国自携手,同途欣解颐。情言正的的,春物宛迟迟。
忽背雕戎役,旋瞻获宝祠。蜀城余出守,吴岳尔归思。
欢惬更伤此,眷殷殊念兹。扬麾北林径,跂石南涧湄。
中作壶觞饯,回添道路悲。数花临磴日,百草覆田时。
有美同人意,无为行子辞。酣歌拔剑起,毋是答恩私。
十年磨墨老红丝,离合悲欢又几时。风雨高楼空复感,江湖残酒不禁持。
徒劳彩笔书花片,难托青琴谱竹枝。心字香薰灰一寸,此中消息让君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