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淳朴苟得趣,贲饰奚能伦。菅蒯撷为屦,飞云谁复论。
朝踏清溪滨,暮拖归云村。或时礼缝掖,宁能知雁门。
松坞徐徐蹈,旋辟谭羲轩。堕指步雪中,不煦东方暾。
捆以给饔餐,何慕鲜醲昏。嗟嗟无怀民,俯仰俱忘言。
靡丽俗所尚,质素乃本源。贤者敦浇漓,风轨凛恒存。
帝曰宜人,光汝于武。笃生令子,为予哲辅。
汝翟汝茀,汝翣乃舆。玼兮流瑱,佩环锵如。
宜人曰吁,昔余天是弃。顾谓大夫,惟余诞弥。尔岂不偕逝,不康禋祀。
惟余甘荼,勤力夙莫。禔禔厥躬,以怙存者。濯濯厥肝,毋恧原土。
惟余与汝,念兹初艰。毋枳于衢,毋家于官。曷不临履,靖共塞渊。
金拜稽首,夙莫祗服。惟帝温纶,如丹如雘。顾惟母训,如石如药。
既肃于公,言省其私。酌彼金罍,以颂维祺。
晰尔毋■,鬒尔毋丝。何以申之,绳绳孙枝。
载崇厥堂,言树之柏。何以表之,维霜维雪。
载荣厥庭,言树之梓。何以袭之,维桃与李。
猗欤宜人,家人是宜。岂惟家人之宜,惟大夫是仪。
毖哉大夫,宜人是效。岂惟宜人之效,亦惟先子是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