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东南典藩材,朱户贤第一。
天生好儿郎,玉笋森六七。
俱能弄文翰,那教逾户室。
伯也秀英英,珊瑚映初日。
翁仲最似古,鼎鼐熊彪质。
叔季相和鸣,笙入钟磬出。
人言有阴德,我爱少仅术。
公退亦见容,老衰时自失。
官斯忽在眼,别语常促膝。
江湖芥舟小,岁月翎箭疾。
善保清明心,临岐莫轻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