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薇圃芝岑,分幽派、孤山一曲。碧乱剪、此乡如画,鹤天梅屋。
度阁松云炊午饭,绕溪香雪飘寒玉。姿登临、信宿辄忘归,苔阶绿。
无官职,东篱菊。有主客,王猷竹。竟廉花立柳,涧林无辱。
西禅东封何限事,灌园卖药生涯足。我欲扶、残醉访高坟,春鸥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