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冬冬叩门惊坐起,一札传来香雾泚。
乃是钱郎贻我书,古桧忽从庭下徙。
虬枝铁干不似人间来,柏叶松身何足拟。
君言尔有凉月台,移傍朱阑故可喜。
又言吾家童子不好事,坐见苍髯委蝼蚁。
捧缄抚桧三叹息,我知君意不止此。
君何不贻我一树花,花随风雨三更死。
又何不贻我一束书,恨杀人情薄于纸。
古桧亭亭傲岁寒,沈郎不受人怜应似尔。
感君此意宁可辞,著意护持推小史。
日高不厌置苔阶,寒来莫更添梅水。
他年老作博望槎,往问支机我与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