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鸟声不住。布谷催耕,提壶携酒。正一年春及,芳辰漫辜负。
北陌南阡青无限,刚是扶犁候。莫评量、木橘千头,渭川千亩。
清福能消受。看木叶秋飘,池波春皱。如此园亭、容我读书否。
蟾光许现团圞相,吾佛无量寿。望江南,一发青山依旧。